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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协议

本平台是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负责运营的,向用户(即特约商户,以下简称“您”或“用户”)提供受理银行卡人民币收单业务相关支持服务的互联网平台,该平台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PP、网站和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平台”。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于注册或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其中用粗字体予以标注的,是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请您特别注意。您必须不加修改地无条件地完全接受本服务协议所包含的条款、条件和本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并且遵守有关互联网及/或本平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提及“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应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与规则的前提下,才能进入用户注册程序。您只有成功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后,才能使用本平台提供的用户服务。如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条款内容,请勿注册或使用本平台提供的用户服务。您认可,注册为平台用户后需经过实名认证及银行卡鉴权通过后才享有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权利。

第一条、 用户的主体资格

1、本平台只接受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18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合法运营资格的机构成为平台用户。如您不具备上述资格,您应立即停止在本平台的注册程序、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同时,本平台有权随时终止您的注册进程及服务、注销您的账户(本协议提及的“注销账户”、“取消用户资格”“终止服务”等词语包含终止本协议及相关网签协议的涵义),您应对您的注册给本平台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您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您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关责任。

2、在注册时和使用本平台服务的所有期间,您应提供您自身的真实、最新、有效及完整的信息资料并保证提交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信息、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账户与财务信息)在上述期间具有有效性及安全性,否则本平台有权拒绝您的注册申请或终止服务,如造成本平台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服务内容

1、本平台专注于竭诚为您提供受理银行卡人民币收单业务相关的支持服务。您成功注册成为用户后,可通过您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平台,您可在平台进行银行卡收单服务所使用的终端的提取、提取结算款项、相关信息的查询等服务,具体以本平台公布的服务内容为准。

2、您作为本公司银行卡收单业务的特约商户,您保证您经营活动和经营范围的合法性。

第三条、 使用须知

1、您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发送、公布或展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内容,任何垃圾、广告推销内容。本平台在发现您从事该等活动时,有权不经通知而立即停止您对本平台的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使用,删除上述内容,注销您的账户并不予任何赔偿。

2、您在注册时向本平台提交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用户名、密码及安全问题答案等是您在本平台的识别信息。您注册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上述识别信息,不得将其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如果本平台发现同一账户和密码在同一时间内被多人同时登陆使用,本平台有权限制该用户访问直至取消用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同时,您确认,使用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平台后在本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代表您本人意志并由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用户名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信息登录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平台,要求暂停相关服务。同时,您理解本平台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而在本平台采取实际行动之前,您应承担任何未经授权人士使用此服务或此服务被用作未经授权用途的不利后果并对其负责,本平台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所导致的您及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保证合法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授权,不使用任何非法手段擅自进入本平台未公开的系统。

5、在您使用本平台时,您认可本平台或本平台委托的第三方可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电子形式向您发送关于本平台或者其他方的广告,或者在任何形式的通知中附带广告或者含有广告的链接。

第四条、 用户的授权以及用户信息的保护与披露

1、您同意本平台在业务运营中收集和储存您的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自行提供的,本平台在您使用过程中自行收集取得的,以及向第三方收集的信息。本平台收集和储存您的用户信息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以及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2、您同意本平台在业务运营中使用您的用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进行用户身份信息核实;

(2)出于提供服务需要在本平台公示您的相关信息;

(3)向本平台的合作机构提供您的用户信息;

(4)由人工或自动程序对您信息进行评估、分类、研究;

(5)使用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您联络并向您传递有关业务和管理方面的信息;

(6)用于配合有权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清算机构、发卡行、行业自律组织、公检法、工商局)依职权调取证据材料;

(7)用户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它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允许的其他机构等报送用户信用信息(含不良信息)。

3、您授权本平台在为您业务办理的过程中自行或为您委托第三方进行实名认证、鉴权等支付相关服务。

4、授权效力

您承诺本协议第四条的效力具有独立性,不因任何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而失效。

第五条、用户承诺和保证

1、本平台用户应保证严格遵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应该遵守的规范性文件,不在本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洗钱、套现、洗钱、传销等任何违法活动或者其他有违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行为。

2、您认可,本公司实时对您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您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应及时向本公司履行告知义务的同时立即协助本公司暂停您的支付服务,并应本公司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3、风险承担

3.1、个人信息滥用风险:因您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被不法分子窃取、泄露的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个人隐私、生活受到干扰、侵犯的风险;

3.2、服务中断风险:由于互联网相关服务具有特殊性,因本平台、相关第三方的设备系统维护、设备故障、电力中断、网络故障及其他公司不可控制情况的影响,可能导致服务中断;

3.3、不可抗力风险:地震、台风、水灾、海啸、雷电、火灾、瘟疫、流行病、战争、恐怖主义、敌对行为、暴动、罢工、交通中断、停止供应主要服务、电力中断、经济形势严重恶化或其它类似事件导致的风险;系统故障或缺陷、病毒、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网络故障或中断、电力故障、网络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攻击以及其它因素可能导致本平台出现非正常运行或者瘫痪。

3.4、操作风险:

如果您缺乏必要的互联网经验,可能出现因操作不当导致资金交易失败或失误;如果您未能谨慎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或者设置的密码简单导致密码被破解,以及您在进行资金交易时未能确保所使用的操作终端、网络以及周围环境的安全性,导致账号和密码被他人盗取、使用,可能导致违反您本人意愿的资金交易以及资金损失。由于本平台以账号和密码进行身份识别,一切以您认证方式进行的操作等均被视为您本人的操作,您将对此发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5其他风险。

第六条、 免责声明

1、除非另有书面协议约定,本平台在任何情况下,对用户使用本平台服务而产生的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等。

2、本平台作为银行卡收单机构,针对您交易本身的与持卡人之间的商品与服务的问题而导致的任何纠纷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任何本平台之外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所提供的服务,其服务品质及内容、纠纷由该第三方自行、独立负责,与本平台无关。

第七条、 网签协议的效力及有效期

1、用户一旦点击确认或同意了本平台所有的协议、声明、承诺等法律文件即“网签协议”,即代表该文件即刻生效。由于平台产品流程可能出现网签协议部分内容还未确认,确认后以通知或更新网签协议的形式发送给用户,用户在此承诺不会以未阅读或未知晓该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也不得以未签署书面协议为由否认协议的效力,如果用户对网签协议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收到该通知或网签协议后立即通知本平台,经平台同意停止使用该产品,如未通知本平台并停止使用该产品,视为认可该网签协议的效力,后期不会以此为由否认其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网签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且平台账户注销之日止。

第八条、 用户注销、暂停、终止或限制访问

1、如您一年内无用户账户操作且用户账户无余额,您的用户账户进入为期一年的休眠期,休眠期结束后用户账户自动注销。休眠期内用户账户有任何操作或入账,用户账户正常使用。

2、如果您决定不再使用本平台服务时,应首先完成所有服务义务,再将您的用户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如有)全部提现,保证与相关方无任何争议以及遗留问题,并向本平台申请注销该账户,经本平台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注销您的账户。

3、本平台有权基于单方独立判断,在认为可能发生危害交易安全等风险情形时,不经通知而先行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用户服务,并将注册资料移除或删除,且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4、只要您利用本平台从事违法活动或者违反本协议、其他网签协议的约定,本平台可在不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立即使您的账户无效,或撤销您的账户以及您的账户内的所有相关资料和档案,直接终止本协议。账号终止后,本平台没有义务为您保留原账号中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您或第三方。此外,本平台亦不会就终止您的账户使用而对您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5、您的账户的暂停、中断或终止不代表用户责任的终止,用户仍应对其使用本平台提供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后续义务及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平台有权永久存储用户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 知识产权保护

本平台所有内容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整体结构、网页设计、文字、图片、图表、软件、视频文件、音频文件、源代码、广告以及本平台为用户提供的其它信息或资料,其知识产权属本平台所有。未经本平台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为了任何目的进行复制或者以其它方式进行非法使用。

第十条、 赔偿

1、用户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网签协议,或违反了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给本平台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维权费用(“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取证费、交通费、住所费)等。

2、用户因违反前款规定而侵害了第三方的权利,导致本平台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用户承诺无条件承担相应责任并使本平台免责。若因此给本平台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的维权费用、名誉损失以及本平台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行政罚金等。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对于本平台用户在接受本平台提供服务过程中了解到的本公司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平台信息资料、业务运营情况、商业秘密等,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保密期限为永久。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平台须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资产情况和相关资料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 税费缴纳

您有在使用本平台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收的缴纳义务,平台有权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为您代扣代缴或由您自行向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十三条、 送达与信息变更

1、您认可您提供给平台的个人信息即为有效的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送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通知、公函、权力机关的文书等;送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站内信、短信、邮寄等,一经发出视为送达。

2、用户如变更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提及的相关信息,须及时通知本平台,否则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因您未及时通知而导致自身、本平台及第三方受到的一切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如因此给本平台造成损失的,本平台有权向您追偿。

第十四条、 继承或赠与

如果您欲将您的债权赠与、转让、或发生继承事实,必须由主张权利的受赠人、受让方或继承人向本平台出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转让或继承的权利归属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经本平台同意后方可予以协助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主张权利的受赠人、受让方、继承人依法向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本平台不负责相关事宜的处理。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履行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因违反中国法律而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您同意本平台因为与您的合作变更、服务项目变更、业务变更或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国家政策变更等原因修改本协议以及平台所有网签协议等,修改将以平台公告、短信通知、站内信等形式进行,协议修改后您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同意,如不同意应停止使用本平台,否则视为同意修改。如因业务模式的限制,导致无法提前终止使用本平台的,您同意届时认可上述协议的修改并履行完毕相应义务。

3、您作为本平台的用户,有义务随时关注本平台公示信息、通知、站内信、网签协议等,上述内容一经刊登、发送即生效,您不得以未阅读、未收到或未确认与签署为由否认其效力。

4、如有关内容其他网签协议未约定,适用本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

码钱商家隐私政策

本政策适用于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融通”或“我们”)平台提供的银行卡收单产品和服务。为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反洗钱管理职责、履行国家金融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实名制管理),为了确保您选择的产品的基本功能实现,也为了向您提供新的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例如:支持我们设计新服务或完善已有服务功能,为您提供和推荐更为优质或完善的服务),在您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时,我们将按照本《隐私政策》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保护等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同时,我们会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我们如何为您提供访问、更新、管理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服务。

最近更新日期: 2023 年 2 月。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 、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Beacon和Proxy 和同类技术;

3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委托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4 、我们如何保护和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5 、您的权利;

6 、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7 、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8 、本政策如何更新;

9 、如何联系我们。

海科融通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也感谢您对海科融通的信任,我们会竭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

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少够用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海科融通承诺,我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隐私政策》。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会出于本政策所述的以下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如何收集您的信息

在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在以下情形中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一些信息,用以向您提供服务、提升我们的服务质量、保障您的账户和资金安全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

1 、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及进行实名制管理、安全管理

1 在您注册平台账户时,您需提供手机号码作为您的有效联系方式。 如您不提供前述信息,可能无法注册账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需通过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后方可使用我们的部分服务,例如您使用刷卡收款服务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信息、本人人脸活体认证、本人银行卡认证以完成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验证。为此,您会事先进行实名认证(银行卡认证、证件认证),1)若您为个人用户,您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2)若您为企业用户,您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经营地址、门头照或经营场所照片(非必填)、企业委托人(可选)姓名、身份证号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企业委托授权书、企业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 如您不提供前述信息,可能无法使用需要通过多重交叉验证后方可使用的部分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同时,为了验证您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会与合法留存您的前述信息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进行核对;

2 我们需根据《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示您适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影印件或照片以供我们核对并留存; 如您不提供前述彩色影印件、照片或不同意我们留存,可能无法使用与监管要求相关的部分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2 、向您提供服务

1 商户开通服务:为了保证您正常使用海科融通提供的支付服务,我们需在为您开通商户的过程中,需要获取您的GPS定位信息、手机相机使用权限、相册/外部存储读写权限;以及收集您的 1)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人脸活体检测照片、邮箱(非必填);2)收款入账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户名、账号;3)店铺经营信息,包括店铺名称、店铺地址、门头照或经营场所照片(非必填)。

2 商户升级服务:您可以通过提交更多认证资料提升您的商户等级,1)银行卡认证信息,包括您本人的银行卡开户行、账户名、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码;2)营业执照认证信息,包括您开通商户时使用的经营店铺名称、营业执照号、营业执照照片。

3 商户提款服务:您使用平台提款服务时,需要开通服务功能,对您在商户开通过程中提交的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进行再次验证。

4 收款交易:在您使用我们的收款服务时,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合规性以及及时性,我们需要获取您的GPS定位信息、手机蓝牙权限、设备识别号IMEI/IDFA、MAC地址以及持卡人交易卡卡号信息(加密)。

5 撤销交易:在您使用撤销交易功能时,为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我们需要验证您的手机登录账号,交易时需要获取您的GPS定位信息、手机蓝牙权限、设备识别号IMEI/IDFA、以及您的交易卡卡号信息(加密)。

6 交易查询:为了向您提供日常交易、资金管理服务,方便您实时查看交易信息与经营数据,我们记录并向您展示您的交易流水及划款入账信息。

7 在线客服:为了更好的达成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我们向您提供在线客服服务,您使用时我们需要获取您的相机使用权限、外部读写存储权限,方便您更好的与我们交流。

8 增值业务:我们在为您提供的其他金融类增值业务过程中,我们会在您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如信用卡申办业务、借款服务、云闪付用户注册等。其中,信用卡申办业务我们会在您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将您提供给平台的与申办信用卡有关的必要信息提供给发卡行。

9 交易结果提醒服务(自启动和关联启动): 为确保本应用处于关闭或后台运行状态下可正常接收到客户端推送的信息,本应用须使用(自启动)能力,将存在一定频率通过系统发送广播唤醒本应用自启动或关联启动行为,是因实现功能及服务所必要的;当您打开内容类推送消息,在征得您的明确同意后,会跳转打开相关内容。在未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则不会有自启动或关联启动。

10 其他业务: 我们将会不断更新产品和服务,基于您申办我们提供的其他业务,我们将会根据业务需要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和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我们会按照本政策以及相应的用户协议约定使用、存储、对外提供及保护您的信息;如您选择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可能将无法使用某部分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3、安全管理

为了保障向您提供的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交易和资金风险,我们需要记录您使用的服务类别、方式及相关操作信息,例如:所属运营商、设备硬件信息、设备型号、IP地址、设备软件版本信息、设备识别码、设备标识符、所在地区、网络使用习惯以及其他与平台服务相关的日志信息。 如您不同意我们记录前述信息,可能无法完成风控验证。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可能会依法收集并使用您的个人信息无需征得您的同意:

(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密或者不需要告知的情形;

(2)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3)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4)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5)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6) 出于维护您或他人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无法及时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7)所收集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8)根据您的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9)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例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10)用于维护所提供的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服务的故障;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

如您选择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基于该服务我们需要收集您的信息的,我们会另行向您说明信息收集的范围与目的,并征得您的同意。我们会按照本政策以及相应的用户协议约定使用、存储、对外提供及保护您的信息;如您选择不提供前述信息,您可能无法使用某项或某部分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二)我们从第三方获得您个人信息的情形

1、 我们可能从第三方获取您授权共享的账户信息,并在您同意本隐私政策后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登录并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这些第三方包括平台关联方等。在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使用您的这些个人信息。

2、在取得您同意的前提下,我们可能从合法持有您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机构获得您的个人信息,如技术、咨询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等,这些合作机构会提供与我们服务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帮助检测和防止潜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我们政策的行为。

(三)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信息

我们收集您信息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向您提供安全、高效的服务体验。我们会出于以下目的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进行身份证件认证、人脸识别、手机运营商认证、银行卡认证、工商认证

为遵守个人用户实名制管理规定(反洗钱/反欺诈)和为您提供安全服务的需要,您同意并授权我们处理您的,1)若您为个人用户,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有效期(开始时间-截止时间)、人脸照片、手机号码、银行卡号;2)若您为企业用户,您需要提供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身份证身份证有效期(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身份证有效期(开始时间-截止时间)、人脸照片、手机号码。 我们会将上述信息以加密传输方式提交给合法持有您上述信息的第三方身份验证机构,以便对您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如果您不提供上述信息则无法使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相关金融服务,具体包括:收款服务、提款服务、信用卡申办。

认证您的身份时,平台可能需要启动人脸识别功能(即面部识别特征),从而校验操作者是否为您本人或您授权的主体。此功能的实现平台将委托合法第三方进行验证,原则上平台并不存储原始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可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仅存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摘要信息;

2) 在采集终端中直接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实现身份识别、认证等功能;

3)在使用面部识别特征、指纹、掌纹、虹膜等实现识别身份、认证等功能后删除可提取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原始图像。

2、进行资格、信用的审核

您在使用我们服务时,我们会使用您的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在具体业务开展过程中基于您的同意而采集的信息进行风险管理及控制,检测、预防及/或修复欺诈或其他潜在的非法活动。 如果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我们则无法在您使用服务过程中对您的身份、信用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提供您所需的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3、为您提供您选择的相关服务

您在使用我们平台上的服务时,我们会使用您的个人身份信息及其他在业务具体开展过程中基于您的同意而采集的信息对产品或服务进行适用性评估、验证服务真实性、处理产品或服务请求以及完成服务指令并向您发送服务通知等。 同时,当您收款成功后实现消息推送功能,用于识别唯一用户,保证收款成功消息推送的精准送达;优化推送通道资源,整合收款成功的消息推送的通道资源,提高收款成功的消息送达率。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也为了便于您查询服务记录或历史状态,我们会将您使用的身份信息、服务信息及行为信息进行存档,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些信息进行妥善保管。上述信息为开展我们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如果您不提供上述信息,将可能导致我们无法为您提供上述服务。

4、提供客户服务及进行投诉处理

我们的在线客服会使用您的账号信息和服务信息。为保证您的账号安全,我们的在线客服会使用您的账号信息与您核验您的身份。 当您需要我们提供与您服务信息相关的客服与售后服务时,我们将会查询您的服务信息。

为了保证您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您被他人投诉或投诉他人,在必要时,我们会将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投诉相关内容提供给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及监管机关,以便及时解决投诉纠纷,但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提供的除外。

5、改进我们的产品以为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1)我们会在采取脱敏、去标识化等方式对您的信息进行处理后再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加工,以便为您提供更加准确、流畅及便捷的服务,或帮助我们评估、改善或设计服务及运营活动等;

(2) 当我们要将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用途时,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以确认协议、具体场景下的文案确认动作等形式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6、 网签协议签约与存证服务

您授权本平台委托第三方进行网签协议的签署,并由第三方进行网签协议的存证工作。签署过程中将使用您的名称(如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有)、签约人姓名、签约人身份证号码、签约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将前述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您认可电子签章记载时间为网签协议签署时间,且认可经过电子签章的网签协议的完全效力,不得以非纸质协议或协议可被篡改等为理由否认其效力

7、 保障服务安全所必须的功能

为提高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系统的安全性,更准确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和保护账户安全,我们可能会通过了解您的浏览信息、服务信息、您常用的软件信息、设备信息等手段来判断您的账号风险,并可能会记录一些我们认为有风险的链接;我们也会收集您的设备信息对于我们系统问题进行分析、统计流量并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在您选择向我们发送异常信息时予以排查。

8、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

平台将会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您的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交易地点。该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为您使用平台服务之必须。在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针对敏感个人信息的正常处理不会对您的合法权益产生不良影响。

(四)您个人信息使用的规则

1、我们会根据本隐私政策的约定并为实现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功能、履行协议、提供服务、解决争议、保障交易安全等目的对您所提供的以及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使用。

2、请您注意,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时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除非您删除或通过系统设置拒绝我们收集,否则将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或服务期间持续授权我们使用。您注销账号请求处理完成一个月之后,我们将停止您使用该账号的权限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保留的除外

3、当我们展示您的个人信息时,我们会 根据国家规定 采用 去标识化、匿名化等技术 处理方式对您的信息进行脱敏,以保护您的信息安全。

4、当我们要将您的个人信息用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它用途时,或基于特定目的收集而来的信息用于其他目的时,会事先征求您的同意。

二、我们如何使用Cookie和Beacon、Proxy等同类技术

(一) Cookie

为使您获得更轻松的访问体验,您使用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会通过小型数据文件识别您的身份,这么做可帮您省去重复输入注册信息的步骤,或者帮助判断您的账户安全状态。 这些数据文件可能是Cookie、Flash Cookie,您的浏览器或关联应用程序提供的其他本地存储(以下简称“Cookie”)。 同时,为确保网站正常运转,我们会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存储名为 Cookie 的小数据文件。Cookie通常包含标识符、站点名称以及一些号码和字符。 借助于Cookie,网站能够存储您的偏好或购物篮内的商品等数据。

我们不会将 Cookie 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或删除Cookie。有关详情,请参见AboutCookies.org。您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Cookie的功能。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亲自更改用户设置。

(二) Beacon

我们网站上还可能包含一些电子图像(以下简称“网络Beacon”),使用网络Beacon可以帮助网站计算浏览网页的用户或访问某些Cookie,我们会通过网络Beacon收集您浏览网页活动的信息,例如:您访问的页面地址、您先前访问的援引页面的位置、您的浏览环境以及显示设定。

(三) Proxy

如您通过我们的网站或APP,使用了由第三方而非平台提供的服务时,为尽力确保您的账号安全,使您获得更安全的访问体验,我们可能会使用专用的网络协议及代理技术(以下简称“Proxy技术”)。 使用Proxy技术,可以帮助您识别到我们已知的高风险站点,减少由此引起的钓鱼、账号泄露等风险,同时更有利于保障您和第三方的共同权益,阻止不法分子篡改您和您希望访问的第三方之间正常服务内容,例如:不安全路由器、非法基站等引起的广告注入、非法内容篡改等。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可能会获得和保存关于您计算机的相关信息,例如:IP地址、硬件ID。

(四)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

我们还会在网站上使用网站信标和像素标签等其他同类技术。例如,我们向您发送的电子邮件可能含有链接至我们网站内容的点击 URL。如果您点击该链接,我们则会跟踪此次点击,帮助我们了解您的产品或服务偏好并改善客户服务。 网站信标通常是一种嵌入到网站或电子邮件中的透明图像。借助于电子邮件中的像素标签,我们能够获知电子邮件是否被打开。 如果您不希望自己的活动以这种方式被追踪,则可以随时从我们的寄信名单中退订。

(五) Do Not Track (请勿追踪)

很多网络浏览器均设有 Do Not Track 功能,该功能可向网站发布 Do Not Track请求。目前,主要互联网标准组织尚未设立相关政策来规定网站应如何应对此类请求。但如果您的浏览器启用了 Do Not Track,那么我们的所有网站都会尊重您的选择。

三、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我们不会与海科融通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分享您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 、与我们的附属公司共享:为您提供服务之必须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海科融通的附属公司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隐私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附属公司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4、第三方共享登录

我们会将您的登录信息如USERID、登录名等共享给 海科融通其他平台 以便您可以使用同一账号登录多个平台。但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受本隐私政策中所声明目的的约束。

5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政策中声明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例如,在您提取银行卡受理终端时,我们必须与物流服务提供商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才能安排送货,或者安排合作伙伴提供服务。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目前,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包括以下类型:

(1)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的供应商。我们可能会将您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共享给支持我们提供服务的第三方。这些机构包括为我们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信服务、审计服务和法律服务等的机构。但我们要求这些服务提供商只能出于为我们提供服务的目的使用您的信息,而不得出于其自身利益使用您的信息。

(2)合作金融机构及保险机构,这些机构可能向我们提供金融服务产品。除非您同意将这些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否则这些金融机构不得将此类信息用于相关产品之外的其他目的。

(3) 第三方SDK服务机构(提供辅助服务软件开发工具包的第三方)。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接入了第三方SDK服务,并将您的部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SDK名称场景描述(使用目的)涉及收集的个人信息字段数据接收方名称
证卡识别SDK身份证和银行卡识别功能银行卡、身份证信息北京译图智讯科技有限公司
旷视人脸识别SDK人脸识别服务人脸信息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高德定位SDK定位功能经纬度信息高德软件有限公司
腾讯定位SDK定位功能经纬度信息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终端SDK刷卡功能终端、银行卡信息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动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魔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神策埋点SDK用户点击按钮页面收集功能app内页面、按钮信息神策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极光推送SDKAPP推送服务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获取Android_ID,BSSID,SSID)、商户号信息、设备IP深圳和迅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小米推送SDKAPP推送服务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获取Android_ID)、商户号信息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OPPO推送SDKAPP推送服务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获取Android_ID)、商户号信息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
极光统计SDKAPP统计服务手机终端唯一标志信息(获取Android_ID)、商户号信息、设备IP深圳和迅华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骏聿人脸识别SDK人脸识别服务人脸信息上海骏聿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NFC SDK身份证识别功能身份证信息金联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腾讯Tinker修复APP和更新APP收集设备MAC地址、软件安装列表、运行中进程信息、设备信息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相关第三方服务商收集前述信息发生信息泄露的,由相关第三方服务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会对第三方进行法律要求的严格的安全检测并要求第三方提供数据保护措施。

(4)广告、分析服务类的授权合作伙伴。除非得到您的许可,否则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指可以识别您身份的信息,例如姓名或电子邮箱,通过这些信息可以联系到您或识别您的身份)与提供广告、分析服务的合作伙伴分享。我们会向这些合作伙伴提供有关其广告覆盖面和有效性的信息,而不会提供您的个人身份信息,或者我们将这些信息进行汇总,以便它不会识别您个人。例如,只有在广告主同意遵守我们的广告发布准则后,我们才可能会告诉广告主他们广告的效果如何,或者有多少人看了他们广告或在看到广告后安装了应用,或者向这些合作伙伴提供不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人口统计信息(例如“位于北京的25岁男性,喜欢软件开发”),帮助他们了解其受众或顾客。

(5)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我们将信息发送给在全球范围内支持我们业务的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其他合作伙伴,这些支持包括提供技术基础设施服务、分析我们服务的使用方式、衡量广告和服务的有效性、提供客户服务、支付便利或进行学术研究和调查。

(6)以下情形中,您可选择是否授权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如您拒绝授权部分功能或服务所需信息,您将无法使用相关功能或服务,但这不影响您正常使用我们平台的其他功能或服务:

①设备状态,用于确定设备识别码,以保证账号登录的安全性。拒绝授权后,我们平台将不读取设备状态,同时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账号登录的安全验证;

②存储权限,用于缓存您在使用海科融通平台过程中产生的文本、图像。如您拒绝授权后,上述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③摄像头,用于身份证识别、银行卡识别、识别二维码、人脸识别、拍照,在扫一扫、人脸识别、中使用。拒绝授权后,上述功能将无法使用;

④相册,用于上传照片身份证、银行卡、人脸识别功能。获得的图片信息,加密后存储于数据库中。拒绝授权后,上述功能将无法使用;

⑤手机短信,用于接收短信验证码。如您拒绝通讯信息(短信)授权,将不读取短信内容,则您无法享受上述服务;

⑥地理位置,获取您所在地理位置,主要用于展现城市服务。系统后台保存您交易时的位置信息。拒绝授权后,上述功能可能无法正常使用;

⑦网络通讯,用于与服务端进行通讯。拒绝授权后,所有功能无法使用;

⑧蓝牙,用于通过蓝牙将客户手机与第三方设备连接并交互。拒绝授权后,无法通过蓝牙激活第三方设备;

⑨剪切板,用于招口令商户编号快速复制功能,系统后台不保存您的剪切板内容。如您拒绝授权剪切板权限,将不读取剪切板内容,则您无法使用上述功能;

⑩NFC,用于识别身份证使用。如您拒绝授权NFC权限,将无法使用识别身份证功能。

上述功能可能需要您在您的设备中向我行开启您的设备、存储、相机(摄像头)、相册、地理位置(位置信息)、手机通讯录、短信、麦克风、网络通讯、蓝牙、应用列表、日历的访问权限,以实现这些功能所涉及的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请您注意,您开启这些权限即代表您授权我行可以收集和使用这些信息来实现上述功能,如您取消了这些授权,则我行将不再继续收集和使用您的这些信息,但同时也无法为您提供上述与这些授权所对应的功能。

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说明、本隐私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为了遵守法律、执行或适用我们的使用条件和其他协议,或者为了保护我们、您或其他我们客户的权利及其财产或安全,比如为防止欺诈等违法活动和减少信用风险,我们可能会与银联、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或组织交换您的个人信息、服务信息及活动信息。不过,这并不代表我们会违反本隐私政策中所作的承诺而为获利目的出售、出租、共享或以其它方式披露的个人信息。

若您未能按照与我们及我们其他用户签订的协议等法律文本的约定履行应尽义务,我们有权将上述信息写入黑名单,且与必要第三方进行数据共享。

(二)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 根据法律法规或强制性的行政或司法要求;

3、 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在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 、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 我们如何保护和保存您的个人信息

(一) 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在您的浏览器与“服务”之间交换数据时受 SSL 加密保护;我们同时对平台网站提供 https 安全浏览方式;我们会使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保密性;我们会使用受信赖的保护机制防止数据遭到恶意攻击;我们会部署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可访问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会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课程,加强员工对于保护个人信息重要性的认识。

(二)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责任部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针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开展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我们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对可能接触到您的信息的员工采取了最小授权原则,并与接触您个人信息的员工、合作机构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岗位职责及行为准则,同时对处理您的信息的员工所有操作行为进行系统审计。

(三) 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例如,通过网络层进行安全加密传输(TLS协议)、使用专用的网络通道、信息加密存储、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措施等 。

(四) 我们已获取的安全认证:我们先后获取公安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认证、支付卡行业数据安全标准认证,并与监管机构、第三方测评机构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抵御并处置各类信息安全威胁,为您的信息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五)我们的数据安全能力:对于我们所涉及的所有敏感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全部采用不可逆加密算法加密存储并进行异地备份,从数据传输到数据库存储,过程中全部加密保护。

(六) 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您的账户及其他身份鉴别要素,互联网并非绝对安全的环境,我们强烈建议您不要通过互联网(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明文传输您的个人账户信息、身份鉴别信息等,并请使用复杂密码,协助我们保证您的账号安全。一旦您泄漏了上述信息,您可能会蒙受损失,并可能产生对您不利的法律后果。如您发现账户登录名及/或其他身份要素可能或已经泄露时,请您立即和我们取得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或降低相关损失。

(七)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我们将定期制定安全风险、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等报告,及时总结阶段性工作,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八)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我们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九) 我们已制定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响应培训和应急演练,使其掌握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策略和规程。在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除非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另有规定。

(十) 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期间,我们将持续为您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在您注销帐户或主动删除相关信息后,您的个人信息将被我们保存至您的账号注销之日起五年,包括手机号、身份信息、实名认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等。我们承诺这是为了保证您作为海科融通消费者的权益所必须的最短时间。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除非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您的个人信息将被我们保存至您的账号注销之日起五年,包括手机号、身份信息、实名认证信息、银行卡信息等。我们承诺这是为了保证您作为海科融通消费者的权益所必须的最短时间。当您的个人信息超出该期限,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五、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

账户信息——如果您希望访问或编辑您的账户中的个人资料信息和支付结算信息、更改您的密码、添加安全信息或关闭您的账户等,您可以通过访问平台执行此类操作。

搜索信息——您可以在平台中访问或清除您的搜索历史记录、查看和修改兴趣以及管理其他数据。

交易信息—— 通过“交易——交易列表” ,进入交易查询,您可以按照交易时间、交易类型及交易状态,查询平台有效期内您需要的交易记录。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访问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表单联系,或以文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只要我们不需要过多投入,我们会向您提供。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请以文中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通过“我的”,可查看您的各项个人信息。通过“我的——密码管理——修改登录密码”,可修改/重置您的登录密码。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您可以联系我们提出更正申请。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链接更正这些个人信息,您可以随时使用我们的 Web 表单联系,或以文中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会根据您的操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删除处理。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保留的除外。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见本政策“第一部分”)。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处理,您可以随时撤回您的授权同意(基于监管要求不得撤回的除外)。

当您撤回同意后,我们将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是法律规定、监管要求或本政策约定的除外情形除外。但您撤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如果您不想接受我们给您发送的商业广告,您随时可联系平台取消。

如您在平台无法找到改变授权的功能,可按照本《隐私政策》第九部分联系平台客服。

(五)个人信息主体注销账户

您如果选择注销您的账户,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限期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可以通过联系业务人员或致电客服热线400-668-6689寻求帮助,协助您申请注销您的账户(注销账户前需归还投放的终端设备),收到申请后我们将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注销。

(六)约束信息系统自动决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解释,我们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

(七)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做出答复。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客服电话400-919-6688,支付通客户端在线客服、支付通客服微信公共号、投诉邮箱kefu@hkrt.cn】。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授权同意的;

7、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涉及商业秘密的;

9、您的账户中存有未办结的业务,如账户还有余额或有债务未清偿。

六、我们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得创建自己的用户账户。

对于经父母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

尽管法律和当地习俗对儿童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尽管法律和当地习俗对未成年人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 18 周岁的自然人均视为未成年人。

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在未事先获得可证实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则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本条款不代表未成年人可以申请使用全部或部分海科融通的服务。

七、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原则上,我们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如部分服务涉及跨境业务,我们需要向境外机构传输境内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向您说明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以及涉及的个人信息类型,征得您的同意,并通过签订协议、现场核查等有效措施,要求境外机构为所获取的您的个人信息保密。

八、本政策如何更新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通知方式包括用户登录信息系统时、更新信息系统版本并在用户使用时弹出窗口、用户使用信息系统时直接向用户推送通知、向用户发送邮件、短信等)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 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 、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 、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7、其他可能对您的个人信息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我们还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九、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客服电话400-668-6689,支付通客户端在线客服、支付通客服微信公共号、投诉邮箱kefu@hkrt.cn。 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小组,竭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解决您的问题。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亦可以通过邮箱grxxbh@hkrt.cn联系我们,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三十天内回复。

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merchName}}

本协议是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就受理支付服务业务等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

为了保障乙方的权益,请于使用本服务前,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其中用粗字体予以标注的,是与乙方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及对甲方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请乙方特别注意。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本协议按照公平原则拟定,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甲方客服咨询。

第一条定义

1、支付服务:本协议的支付服务指甲方作为非银行支付机构与特约商户/乙方签订支付服务协议,乙方消费者在特约商户与消费者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

2、受理终端:指支付机构放置在特约商户处的,能够接受银行信息,具有通讯功能,并接受指令而完成金融交易信息和有关信息交换、完成支付交易的设备及支付辅助受理工具,包括:银行卡受理终端、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包括静态收款二维码)、刷脸支付受理终端、多功能受理终端等。

3、消费者:是指银行卡的合法持有人,即与银行卡对应的银行账户相联系的持卡人以及进行条码支付的消费者。

4、条码支付:包括付款扫码和收款扫码。付款扫码是指付款人通过移动终端识读收款人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收款扫码是指收款人通过识读付款人移动终端展示的条码完成支付的行为。

5、银联卡:是指按照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联”)的业务、技术标准发行,卡面带有“银联”标识,发卡方标识代码(BIN号)经中国银联分配或确认的银联卡,包含境内银联卡和境外银联卡。外卡:发卡机构发行的以Visa、Mastercard、JCB、美国运通(American Express )、大莱(Diners Card )等为代表的可以在乙方处进行刷卡消费的国际卡组织品牌的银行卡。本协议所指外卡业务是指在中国境内甲方终端设备上受理的,持卡人用境外国际卡组织发行的银行卡支付其商品或服务费用的活动。

6、发卡机构:是指开展银联卡、外卡发卡业务的机构。

7、调单:是指因持卡人或发卡机构对已被结算的交易有疑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持卡人或发卡机构向收单机构和商户提出调阅交易单据的过程。

8、退单:是指发卡机构拒绝接受一笔交易的付款责任,并通过规定流程把该笔交易的经济责任转移给收单机构承担。退货:是指特约商户因商品退回或服务取消,将已扣款项退还持卡人原扣款账户的过程,包括全额和部分金额退货。终端退款:是指特约商户因商品退回或服务取消,将已扣款项通过终端设备退还持卡人原扣款账户的过程。

9、再请款:是指收单机构或商户对发卡机构一次退单交易有异议而向发卡机构提出的再次索款请求。

10、“T1”是指交易发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结算。

11、交易金额:是指消费者通过特约商户处的受理终端发起交易,并由特约商户委托甲方办理支付服务而产生的且由甲方实际收到的预收待付货币资金。

12、交易手续费/结算手续费,是指由支付机构为商户提供支付服务而向商户收取的服务费用。

13、非标准价格,是指根据监管规定或通过约定对特定商户不执行标准结算手续费的特殊计价方式,包括结算手续费优惠(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减免(非营利性医疗、教育、社会福利、养老、慈善机构)、特殊计费等情况。

14、快速结算服务费,是指支付机构向商户提供的“D0”等结算周期的快速结算服务所收取的,除结算手续费外的服务费用。商户开通甲方提供的“D0”等结算周期的快速结算业务时,除支付交易手续费外,还应支付快速结算服务费。

15、支付信息:是指银联卡、外卡上记录的账户信息、基于银联卡、外卡开展支付业务的身份鉴别信息、支付业务涉及的必要个人信息和其他支付相关信息。

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基本原则

1、本协议是以受理支付业务为前提,以提供支付服务为内容,以明确操作细节为要点,经过友好协商的共同约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达成本协议。

2、本协议的确定和履行适用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职能机构的监管规定。同时,甲方有权视情况基于合理理由单方面限制/终止为乙方提供受理银行卡交易服务,直至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操作流程的任何交易,并对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保留完全追索权;乙方对可疑的用卡行为/卡片有拒绝受理的权利与义务。

4、乙方与甲方在合作中无权擅自使用或转让甲方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技术许可、著作权作品等。乙方与甲方应各自制定、执行、检查内部的安全保密规定的实施情况,违反前述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声誉等损失,责任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或甲方合作的第三方向乙方提供支付服务受理终端,并及时进行受理终端的维护及其他基础服务。甲方或甲方合作的第三方有权根据乙方的经营情况及业务受理需要确定和调整甲方或甲方合作的第三方安装的支付受理终端型号和数量。

2、乙方应准确向甲方提供工商注册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受益所有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及相关影像照片、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门头照或经营场所照片(非必填)、企业委托人(可选)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及相关影像面照片、企业委托授权书、企业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等;若乙方为个人商户,乙方需要提供姓名、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及相关影像面照片、银行卡号、地址、联系方式、职业等信息。乙方确已知悉并同意甲方收集、处理乙方的上述信息系基于反洗钱等法律规定的需要及乙方入网成为甲方特约商户享受甲方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及基于此的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乙方应通过甲方渠道方式或通过并授权外包服务商告知甲方,甲方有权重新审核乙方的支付业务受理资质。当甲方认为乙方不再具备受理资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甲方向乙方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业务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4、甲方负责处理交易投诉、查询、查复、差错处理及调账等,乙方予以配合。

5、甲方为乙方按照结算周期提供交易的资金结算服务,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结算交易资金。

6、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对支付产品的功能和服务进行改动和升级,并暂停向乙方提供支付服务,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并预告恢复日期。

7、受理支付业务的消费、退货等交易是乙方与消费者或者机构之间的债权债务等形成的法律关系,与甲方无关,甲方仅为确定交易方式和交易流程并协助乙方实现交易的服务方,不承担乙方与甲方约定之外的任何经济纠纷的责任。

8、甲方对于乙方联机、脱机、手工传送的成功退货交易视为乙方不可撤销的委托付款,所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9、消费者或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对刷卡交易有异议要求甲方调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证据并完成查复,并保留追究乙方承担责任的权利;消费者或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对刷卡交易有异议导致退单,甲方向发卡行请款或提出裁决时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限内提供证据并完成查复,并保留追究乙方承担责任的权利。

10、在发生疑似风险交易(疑似风险交易的定义:发卡机构、清算机构通知甲方的可疑交易、甲方通过技术及其他手段判断的可疑交易以及通过可疑交易信息关联出的其他可疑交易,包括发现乙方的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乙方的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的、消费者报案的交易)时,甲方有权采取暂时冻结结算交易款项、设置收款限额、暂停交易、收回受理终端、要求提供书面的交易情况说明等措施。

11、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从乙方应收的交易结算资金中抵扣乙方在本协议下应支付的款项。如乙方交易结算资金不足抵扣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补足差额资金。如甲方为乙方垫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1)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发卡机构退单;

(2)乙方发生退货交易;

(3)由于计算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多支付的款项或其他经乙方或甲方确认的长款;

(4)其它应由乙方支付的款项。

12、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甲方有权采取暂缓乙方全部或部分交易资金结算、中止乙方本协议项下业务受理等措施:

(1)甲方提出调单时,乙方拒绝配合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有效交易单据;

(2)甲方有合理理由认定乙方的交易存在可疑之处,或有合理根据认定乙方违反本协议或有银行卡欺诈行为等。

13、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违规操作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仍未停止违规操作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此带给甲方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和甲方业务规范要求合规受理银联卡、条码、外卡,或拒绝受理银联卡、条码、外卡;

(2)要求持卡人或条码支付使用人支付额外手续费;

(3)涂改签购单、分单操作;

(4)不仔细核对签名;

(5)以现金方式退货;

(6)其他违规操作的行为。

14、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开通的本协议项下业务、冻结乙方的结算资金、回收全部已布放销售点终端、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同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根据中国银联风险管理规定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相关规定,将乙方相关信息报送至中国银联风险信息共享系统和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冒用其他商户的资料向甲方申请为特约商户;

(2)侧录:乙方和/或乙方员工默许、纵容或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POS终端上装载侧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出卖给伪卡制作集团或自行制作伪卡;

(3)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乙方和/或乙方员工违反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信息与交易数据安全管理的规定,违规使用、存储、传输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信息与交易数据或基于账户信息产生的支付标记信息,导致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账户信息与交易数据泄露或发生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信息与交易数据被篡改、破坏等情形;

(4)套现:乙方和/或乙方员工与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结,或乙方和/或乙方员工使用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

(5)洗单:乙方将其他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乙方的POS机或压印机上刷卡或压卡,假冒本店交易与收单机构结算;

(6)恶意倒闭:乙方受理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

(7)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乙方利用持卡人账户信息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时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

(8)拒绝配合调单或不能提供有效交易单据,造成发卡机构退单且逃避承担退单责任的;

(9)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

(10)因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11)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

(12)乙方和/或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主要负责人涉及重大民事纠纷或涉嫌重大经济、刑事犯罪;

(13)因经营不善,导致停业整顿、申请破产或倒闭等情况的;

(14)擅自转移POS终端到境外受理本协议项下业务交易的;

(15)利用POS终端从事损害第三方利益或公共利益活动的;

(16)经卡组织认定属于“风险商户”的;

(17)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和/或司法机关已书面通知强制解约;

(18)长期不使用或搁置终端设备;

(19)乙方连续三个月无本协议项下业务的交易且未通过甲方对乙方身份的重新核实或乙方连续六个月无本协议项下业务的交易;

(20)乙方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因侵害消费者权益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乙方未按法律法规要求或甲乙双方约定做好个人信息保护;或因乙方未按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对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21)其他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或甲方认为有可能引发风险的行为。

1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风险评级确定巡检方式和频率。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巡检、采集经营影像或照片、开展受理终端定位监测、登录乙方的经营网页查看经营内容、开展技术监测和大数据分析。

16、甲方有权结合乙方的经营地址限定受理终端的使用地域范围。甲方有权对移动受理终端所处位置持续开展实时监测,并逐笔记录交易位置信息,对于无法监测位置或与商户经营地址不符的交易,暂停办理资金结算并立即核实;确认存在移机等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停止收单服务并收回受理终端。

17、如遇清算机构调整合作范围、业务类型、费率、结算周期等,甲方有权随之作出相应调整。乙方拒绝调整,则可终止相关业务的合作,若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服务,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作出的相应调整。

18、如乙方的交易量无法达到甲方活动政策的指标,则甲方有权按照活动政策的规定对乙方做撤机处理。

19、乙方终止甲方的支付服务、超过180天不使用的或甲方上线新产品、新业务等情况,乙方授权甲方合理使用(包括合法委托第三方)乙方的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站内信等形式向乙方征询继续使用、是否开通新业务等的业务联络。

20、乙方授权甲方(包括合法委托第三方)合理使用乙方的邮箱、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通过该渠道向乙方发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通知、调查活动、推荐新业务。

21、乙方连续180天无交易产生,或在90天内交易金额累计低于500元的(具体标准以甲方相关商户管理规则为准),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单方解除本协议,关停、注销乙方的商户资格。

22、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规定以及在甲方正常业务范围内,甲方有权使用及与国家卡组织共享乙方的交易数据和风险信息。

23、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等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对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乙方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受益所有人身份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如有)、地址等入网资料与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乙方承诺具备合法资质业务开展和经营相关业务。若乙方为特许经营行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业,成立和经营等需事先获得相关部门许可和审批的,乙方承诺已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持有真实有效的资质认定证明文件。乙方独立承担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完整等情况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在合作期内,甲方需根据《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提示乙方适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彩色影印件或照片以供我们核对并留存,且乙方上述信息任何一项发生变更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失和风险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对此保留暂停为乙方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权利,并可根据变化情况终止本协议。乙方将收单结算账户设置为非乙方同名账户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是否存在同一品牌连锁经营、集团化管理等合法资金管理关系证据,供甲方进行审核,并保证非同名账户的开户人配合甲方进行身份识别和意愿核实。如乙方存在洗钱、非法资金交易、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2、乙方确定办理受理终端前应详尽且清晰地理解甲方届时的活动政策,包括开通服务费的收取/退还、流量卡服务费、交易手续费优惠券、增值服务费等内容,在保证全面了解并充分考虑清楚后决定是否办理,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甲方客服热线进行核实。如确实发生业务员虚假宣传、不当诱导等违法、违规情形,乙方可立即向甲方反馈。

3、甲方不会以承诺办理大额信用卡、办理贷款等捆绑承诺的形式进行推销,乙方如遇该情况,可联系甲方客服热线进行核实。

4、乙方保证乙方的经营活动和经营范围的合法性与一致性,保证不从事非法经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非法广告、商业欺诈、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任何活动。因违反上述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给甲方、消费者及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合作的服务商,下同)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对可疑的用卡行为、卡片等情况有拒绝受理的权利与义务。

6、乙方负责提供符合POS终端安装条件的通讯线路、电源、安装场地等,并应在营业场所显要位置张贴或摆放银联卡受理标识,避免在阳光直射、高温、潮湿或接近强磁场等环境下使用POS终端。乙方需设立专人专岗负责对受理终端的日常管理、配合甲方进行巡检与监测,以控制内部操作风险,防范交易风险以及甲方的损失。乙方发现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7、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POS终端和空白签购单,并保证该设备不被其他人员进行任何检测、拆修、改装、更换、移动或加装其它设备。乙方不得将空白签购单、银联卡受理标识、POS终端用于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挪用至非本协议约定的营业地点;不得将其他商户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不得使用设备虚构交易为消费者或自行提取现金;禁止出租、出借、出售支付受理终端(含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因上述及其他违规操作而导致的任何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消费者及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保留暂停为乙方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权利,并可根据情况终止本协议。

8、乙方应在确认下列情况之后,才可接受消费者银行卡付款:(1)银行卡完好无损,卡背面的签名栏已签名,无任何形式的涂改或损坏;卡面激光防伪图标没有破损或模糊;(2)银行卡必须通过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使用甲方的收单服务进行交易,即乙方不得选择其他机构的受理终端使用甲方的银行卡收单服务,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受理终端转接其他支付机构的收单服务。

9、乙方收银人员在受理银行卡时需要按照甲方提供的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如发现卡片有伪造痕迹或其他任何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核对无误后,请消费者在签购单上确认交易金额并签字,收银人员须仔细核对签购单上持卡亲笔签名与银行卡背面的预留签名是否一致,乙方未按照要求执行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受理银行卡时,若因未按正确程序受理复合芯片卡降级交易而导致伪卡欺诈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1、乙方应保证签购单上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妥善保管消费者签字的签购单及其他交易凭证至少10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由乙方承担因交易签购单及相关交易证明材料保管不善造成的一切损失。对甲方提出的调单,乙方应在接到调单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交易签购单及相关交易证明材料。签购单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单据。乙方不得将签购单及其他交易凭证用于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有效签购单”是指支持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交易的签购单要素齐全,字迹清晰可辨认且无涂改,持卡人签名有效,签购单要素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名称、商户编码、终端编号、收单机构号、发卡机构号、卡号、操作员号、交易类型、批次号、凭证号、交易日期和时间、金额、持卡人签名。

12、乙方受理银行卡时,未按照规定受理银行卡、发生涂改签单金额、分单操作、洗单、套现、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信用卡、超授权限额使用、核对签名及信用卡有效期错误、以现金方式退货、超过规定期限请款等违规操作行为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包括乙方的员工、雇员及合作机构等,无论该员工、雇员是否已离职,合作机构是否终止合作)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存储、采集、截取、盗用消费者的银行卡卡号、账户账号、密码等信息,不得代消费者或任何第三方提交订单或发送任何指令,否则乙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协议,若因此给甲方、消费者及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4、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受理终端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银行卡的需要、用拨号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在甲方的协助下实施。

1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受理下列交易:(1)国家明令禁止的交易;(2)乙方为第三方进行的交易;(3)交易内容与签购单标示的内容不相符;(4)无真实商品标的或服务标的的交易,乙方应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甲方有权据此终止本协议,若因此给甲方、消费者及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6、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现金,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17、消费者、发卡机构、清算机构、甲方以及人民银行、公检法、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权力机关对刷卡交易有异议时,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提供签购单、其他交易凭证及其他相关证据,并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及合法性。

18、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资源、业务用品、机具设备、费率等向第三方开放或代理第三方支付相关的业务,同时乙方不得将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19、乙方不得因消费者进行正常交易而向其收取额外的费用,转嫁或者变相转嫁刷卡佣金或者以此为理由降低消费者当期的优惠折扣服务,或者以其他优惠措施和理由引导消费者使用非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20、乙方不得虚构、隐瞒事实,以入网时不清楚开通服务费的收取、退还、流量卡服务费、交易手续费费率、交易手续费优惠券等内容为由向甲方、监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市场监督管理局)、媒体平台等进行恶意投诉、侮辱、诽谤等。如出现该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关停商户服务,并诉诸司法解决,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1、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内,甲方对协议终止前的所有交易仍有向乙方查询的权利,法律法规等规定长于此期限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22、鉴于乙方的结算账户的发卡行会不定期开展商户交易手续费补贴等营销活动,乙方同意甲方推荐乙方参加结算行账户所属银行的营销活动,如乙方确认参加营销活动,甲方将会将乙方相关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号、经办人手机号、经办人电子邮箱、经营地址、结算账户信息、交易明细、入账信息、对账单明细数据)提供给活动银行(包括该银行相关分支行),用于评估乙方是否符合活动要求,基于对营销活动期间相关数据进行风控管理、考核对账的目的,乙方同意并授权活动银行从甲方处接收并处理前述乙方相关信息。甲方已要求活动银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等信息采取安全保护措施。若乙方不同意前述授权,乙方可拨打甲方客服电话4006686689,取消授权。除此之外,乙方基于活动银行侧的功能、活动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由乙方与相应银行之间进行约定和处理,与甲方无涉。

23、乙方应严格遵守银行卡账户及交易数据安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因乙方违反下述规定,导致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被篡改、泄漏和破坏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以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仅用于辅助完成交易,乙方不得将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用于除此之外的任何其它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信息披露给第三方;

(2)乙方受理银行卡时只能将银行卡在甲方认可的POS终端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甲方认可的设备上读取银行卡信息,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存储或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银联卡磁道信息、卡片验证码、个人密码、卡片有效期、签名栏的3位数字确认码(适用于万事达卡(MasterCard)、威士卡(VISA)、JCB卡、大莱(Dinners Club)),不能储存美国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印于卡面上的四位数字确认码;

(3)乙方应将交易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并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

24、乙方完成刷卡交易,至少应对交易签购单据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签购单上打印的商户编号、商户名称、银行卡卡号、交易金额、交易类型、交易日期、交易时间、终端编号、检索参考号、授权号码等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认且无涂改;

(2)签购单打印的已作脱敏处理的卡号应与其卡面的相应位数的卡号一致;

(3)持卡人签名应与其卡背面预留签名相符;

(4)中国银联《特约商户银联卡业务受理规则》规定的其它审核内容。

25、对于因人为操作不当等乙方原因造成的短款,甲方可协助乙方进行追款,但甲方无义务向乙方保证可追回相关款项,且因此造成的损失与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6、乙方负责联网POS终端(含PSAM卡)的保管和日常维护,承担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联网POS机(含PSAM卡)丢失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关于银联IC卡脱机交易,乙方必须在受理当天(特殊原因最迟不得超过3天)上送银联IC卡脱机交易流水。否则因此造成的入账延误、经济纠纷或资金损失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7、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自行缴纳相关税费。

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乙方应依法配合为履行反洗钱义务开展的尽职调查,配合反洗钱调查、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等义务;不得为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条 交易手续费

1、如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将向乙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将在乙方的交易金额中实时予以坐扣。

2、交易手续费计算方式为:交易金额乘以交易费率或按笔收费。商户手续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交易手续费标准 刷卡/云闪付手续费 借记卡 {{userAgreementData.bank_debit_rate ? userAgreementData.bank_debit_rate + '%' : ' %'}}, 手续费封顶: {{userAgreementData.bank_debit_max ? userAgreementData.bank_debit_max +'元' : ' 元'}}
贷记卡 {{userAgreementData.bank_credit_rate ? userAgreementData.bank_credit_rate + '%' : ' %'}}
扫码手续费 银联二维码 借记卡交易费率: {{userAgreementData.union_mix_rate ? userAgreementData.union_mix_rate + '%' : ' %'}};
贷记卡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交易费率: {{userAgreementData.union_mix_rate2 ? userAgreementData.union_mix_rate2 + '%' : ' %'}};
贷记卡单笔交易金额>1000元交易费率: {{userAgreementData.union_credit_rate ? userAgreementData.union_credit_rate + '%' : ' %'}}
微信 {{userAgreementData.wx_rate ? userAgreementData.wx_rate + '%' : ' %'}}
支付宝 {{userAgreementData.ali_rate ? userAgreementData.ali_rate + '%' : ' %'}}

3、如乙方使用甲方的快速结算服务(即D0结算服务),甲方将在乙方发起快速结算服务申请当日,将交易金额扣除交易手续费、快速结算服务费后向乙方指定的结算账户划付,实际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系统清算周期。快速结算服务费标准如下:

快速结算服务费标准 {{ userAgreementData.settlement_cycle_rate_info }}

4、为了保障乙方的资金安全,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为交易资金进行投保,并授权甲方从乙方的交易资金中直接扣除相应的资金安全延迟保障服务费。

资金安全延迟保障服务费标准

5、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如上约定向甲方交易手续费、快速结算服务费、资金保障延迟保障服务费,甲方通过官方网站公告、电脑客户端、APP、小程序、电子服务渠道信息推送、邮件或短信通知等就具体服务另有约定价格标准的,视同本协议约定。

6、如遇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监管机构、中国银联等国内外清算机构/卡组织、行业自律组织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需要对业务进行调整等情况,或因乙方自身经营特性符合非标准价格或其余不定期活动价格的,甲方均有调整交易手续费标准的可能。届时,甲方将通过官方网站、APP、业务系统、小程序等一种或多种平台,以公告、弹窗提示、站内信的方式,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通知的方式(选择以上任一或多种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如乙方不同意该变更,可停止使用本服务;如欲继续使用本服务,请按照通知内容完成新协议的签约、以其他类似方式确认同意新的价格,如乙方未完成新协议的签约,也未以其他类似方式确认同意新的价格,但乙方仍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乙方同意该变更。若上述途径中多个价格标准存在冲突的,以最新约定的价格标准为准。

第六条 对账、清算及差错处理

1、交易成功以受理终端显示屏显示“交易成功”并且成功打印出交易凭条,并由消费者签字确认为准。

2、甲方应在收到清算凭证后在约定结算周期(T+1,乙方与甲方就结算周期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内将乙方的交易净金额(交易金额扣除本协议约定的交易手续费后的金额)划拨至乙方指定的结算账户中,清算数据以清算机构或发卡机构的交易电子数据为准。

3、乙方对于入账的款项应及时核对,超过30日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甲方入账处理的认可。

4、消费者或发卡机构、清算机构、甲方对刷卡交易有异议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提交消费者原始交易的有效签购单、其他交易凭证及其他相关信息。若乙方未能按时或完全回复、提交或提交无效签购单等而造成发卡机构退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付并从乙方后续交易净金额中抵扣相应款项或向乙方提出追索。

5、消费者对刷卡交易有异议或发生差错时,可通过乙方或消费者的发卡机构向甲方查询、投诉,各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受理查询、投诉。乙方与甲方均有责任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交易的差错处理。

6、本协议适用于消费者在乙方进行消费支付的每一笔交易,有关方发生交易投诉、差错和纠纷时,乙方与甲方均应接受和执行清算机构或发卡行的处理结果。若仍有争议,可经由中国银联及其入网成员机构共同组成的“银行卡争议处理委员会”裁定后执行。

7、对于因清算机构、发卡机构、甲方系统等原因而导致的错误入账,乙方有义务配合调查并立即返还相应款项,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交易净金额,并有权追讨已结算的交易净金额,如乙方怠于返还的,应向甲方按照以占用资金为基数年化15%的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违约金。

8、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在其后乙方产生的交易净金额中将有关款项扣除并告知乙方,或向乙方追偿:(1)乙方受理交易时在签购单上未留有消费者签名或消费者签名与背面预留签名明显不符以及重复扣款等违反本协议的错误交易;(2)签购单上的重要信息(如日期、金额、签名)有涂改;(3)签购单项目不准确,或没有得到消费者或发卡银行的确认;(4)签购单上交易明细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5)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需要查看的原始交易凭证;(6)乙方不能或不能按时对甲方提出的交易查询信息进行反馈;(7)乙方不能或不能按时对甲方所发出的异常交易账务调整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或接受甲方调账要求;(8)任何非甲方原因导致的退单;(9)签购单涉及的商品或服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10)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存在瑕疵致使消费者向甲方、发卡行、清算机构、权力机关投诉的,经协调确属乙方责任或协调无果的;(11)其他为了保障甲方、消费者、第三方合法权益等原因需要扣款的情形。

9、如因乙方提供的结算账户信息有误造成的资金划拨差错责任和重复划款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以在下一结算日,将向乙方重复划拨的手续费从乙方的结算资金中直接划扣。对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信息、身份证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主要负责人等)出现变更、更新或注销,如单位名称、结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等,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乙方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受理资质,为乙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或重新签订本协议。当乙方不再具备银联卡、外卡、条码支付受理资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如因乙方违反前述约定而遭受的损失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退单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自行选择向乙方或消费者进行追偿,如甲方选择向消费者进行追偿,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保证甲方的追偿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并与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11、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业规范,违反本协议及其他内容的约定、甲方的制度与政策等,因此造成甲方、消费者、第三方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将拒付并从乙方后续交易净金额中抵扣相应款项直接受偿或赔偿消费者、第三方,或直接向乙方提出追索。

第七条 交易安全

1、乙方在受理交易时,只能在甲方提供的受理终端上操作,乙方不得使用其他未经过甲方许可的设备读取银行卡与账户信息,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维护POS机具、设备或系统设置和数据。

2、乙方保证终端除由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相关机构进行维护和更换外,其他人员不得对该终端进行检测、维护、更换、移动或加装终端,以及信息侧录。如因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终端丢失、损坏、业务停用或其他不良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消费者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3、甲方不会以原有受理终端存在质量问题、升级换代、手续费标准高等为由为乙方更换受理终端。乙方如遇该情况,应谨慎判断,联系甲方核实,谨防被骗,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应向责任方主张权益,与甲方无关。

4、为避免消费者进行的欺诈交易为乙方与消费者、甲方、第三方带来的损失,乙方应对下列异常交易情况特别注意并拒绝受理交易,及时与甲方联系:(1)卡面凸印卡号有更改痕迹,或POS机具显示卡号与凸印卡号不符;(2)消费者未经选择即购买高价值或者易变现商品;(3)消费者购买多件同一类或同一规格商品;(4)消费者不清楚本卡余额或可用信用额度、密码等,反复要求试刷卡;(5)消费者以金额不足为由,反复要求试刷不同银行卡;(6)消费者在签购单上的签名与银行卡背面预留的签名不一致,或者对照银行卡进行签名;(7)任何出现本协议约定的风险情况或其他高危情况。

5、甲方为保障受理支付业务的安全有权对相关交易采用监控、可疑跟踪等电子技术手段。

6、乙方有义务配合人民银行、清算机构、银行、权力机关、甲方对银行卡案件进行调查、打击银行卡犯罪。

7、乙方与甲方均应建立详细的内部保密制度,并提供培训、检查等方式确保交易信息和数据的安全,限制数据访问权限并定期或者不定期更换POS机具的使用密码。

8、如乙方存在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套现或有套现嫌疑、洗单、恶意倒闭、虚假交易、伪造交易、伪卡盗刷交易、盗卡交易、洗钱、因银行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虚假入网申请、违规移机、境外移机、侧录、银行或司法机构强制解约、已被其他卡组织认定为“高风险商户”、已破产、套用MCC码等行为的,甲方采取暂时冻结结算交易款项、设置收款限额、暂停交易、收回受理终端等措施,或直接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直接扣除相应交易净金额,将相关情况报备给发卡机构、清算机构、人民银行等,并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上述行为给消费者、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对既往交易少收取手续费的,甲方有权以既往交易实际应收取手续费双倍的标准向乙方收取,作为手续费及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应收交易净金额中扣除前述损失赔偿、手续费及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9、如发生消费者主张非本人交易及其他无法确定责任人事故造成的争议时,乙方负责协调解决,积极处理善后事宜,且有义务提供证据推翻消费者主张(如消费者主张违背事实)。并向甲方提供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姓名、联系方式、商品或服务的名称及金额、签购单及其他交易凭证,具体需要提交的证据由甲方视具体行业及情况而定。若乙方提供的证据经甲方判断后不足以推翻消费者主张的,或无法协调解决消费者投诉的,或不能证明该交易为消费者本人或其授权的交易的,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甲方有权从交易净金额中扣除拒付金额(即消费者主张非本人交易所涉金额)并退还给消费者,当交易净金额不足时,由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另行支付给甲方或直接支付给消费者。如甲方已经承担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后续交易净金额中抵扣相应款项或向乙方提出追索。

10、若甲方经技术等手段认为某笔交易为疑似风险交易的,包括发现乙方的交易金额、时间、频率与乙方的经营范围、规模不相符等异常情形的,有权采取暂时冻结结算交易款项、设置收款限额、暂停交易、收回受理终端等措施。针对因疑似风险交易冻结的款项,冻结期限为180天。经后期确认为非风险交易的,相应金额应予以解冻或退还给乙方,在冻结或退还之前交易发生投诉或拒付的参照以上第六条第8款执行。

11、根据银行有关管理规定,若出现乙方缺货、无法运货、无法提供服务或持卡人撤销交易等情形确需做退款处理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在银行允许的正常退款期限内(一般为90天,具体以合作银行的规定为准),乙方向甲方发起退款请求并提交甲方和银行要求的资料。因超过正常退款期限或乙方/持卡人银行账号/卡片冻结、挂失、换号等非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正常退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不接受持卡人的退款指令,退款指令仅限乙方向甲方发送。

(3)退款时,甲方首先在乙方的未结算资金中进行退款;未结算资金仍不足的,乙方应予以补足,乙方未补足的,甲方可以不予向持卡人退款。

(4)退款时甲方不再另行收取交易手续费,但若银行方面需要另行收取相关费用,则此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按照本协议已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不予退还,因此导致退款时的差额由乙方承担。

(5)为了防止持卡人利用虚假交易、撤销交易等方式套取资金,乙方不得进行线下退款(包括但不限于向持卡人支付现金或向其他账户内汇入资金等),且退款必须由原路(即按照持卡人最初付款的路径)返还至持卡人支付时的银行卡中,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下列情形下,甲方可按本协议的约定直接给持卡人退款,若乙方未结算资金不足的,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商户号,停止提供收单服务,直至乙方妥善解决相关事项:

①乙方与持卡人发生纠纷时,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乙方存在未发货、未退货、欺诈等情形的;

②在乙方因业务变更、终止或联络方式变更而未按约定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后在24小时内未得到回复;

③甲方通过收单行或监管机构认可的第三方服务商渠道确认交易为欺诈或未经持卡人授权的,或其它甲方或合作收单行认为不立即退款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的交易。

(7)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持卡人拒付交易款项而导致的退款纠纷或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1、乙方与甲方双方对其知悉的对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方式存在的乙方与甲方双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财务信息、操作手册、交易数据、用户(消费者)信息、技术秘密,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也不得以本协议之外的目的而使用,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提供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如需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的,应事先得到对方的许可。对外提供保密信息的,应明确用途、使用时间和具体内容。

2、下列信息不在保密信息范围内:(1)本协议范围外合法地来自于其它渠道的合法信息。(2)签约前乙方与甲方双方各自合法所有的合法信息。(3)在乙方与甲方双方履行相关约定中所取得的非保密信息。

3、乙方同意,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服务时,出于业务需要,甲方可以收集、存储乙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账号、经营场所照片、法定代表人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信息,当乙方为自然人客户时,则收集、存储姓名(中英文)、性别、国籍、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信息,甲方保证,甲方收集上述资料仅限适用于本协议中约定的业务。甲方保证,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会将收集的乙方资料泄露给第三方,但因配合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构调查或对乙方数据进行查询或认证等事项,要求调取上述资料的除外。乙方同意,甲方如出于给乙方结算交易资金、补贴交易手续费、向乙方支付相关活动奖励、商户等级管理、为甲方提供增值服务等目的,则甲方有权将上述信息或将上述信息分析处理后的结果发给合作的银行方、其他金融机构或甲方的其他合作方。

4、以上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五年,如法律法规另有相关规定,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与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事先通知。通知发出之日至协议终止生效之日,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

2、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拒绝为乙方提供支付服务,并在甲方发出解约通知时与乙方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的;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交易安全、第八条“保密义务”中约定的义务的;

(3)未按约定流程进行支付业务受理操作或未按约定配合调查;

(4)使用虚假伪冒信息进行支付业务受理申请、违规套现或洗单、虚假交易等;

(5)未经甲方或消费者允许,泄露消费者交易账号或其它交易信息;

(6)利用设备进行欺诈活动,如盗录磁条信息、非法改装电子设备等;

(7)经营不善,已破产、停业或倒闭,被吊销、注销;

(8)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监管规定、不时地监管要求及甲方相关制度规定;

(9)侵害甲方声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10)内部人员作案或者与外部人员联合作案实施犯罪行为;

(11)其它甲方认为将为甲方、消费者、第三方等带来风险或损失的情形;

(12)乙方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遭受负面舆论或媒体不利曝光等;

(13)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或甲方认为继续提供服务将存在风险的。

以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因此给甲方、消费者及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按照相关约定暂时冻结相应的交易净金额,从乙方的交易净金额中扣除相应款项赔偿甲方、消费者和及第三方的损失或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协议任何约定及附件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中止或终止合作。本协议于甲方终止合作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4、因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市场发展等情况,甲方可能修订本协议,甲方将通过微信消息、电子邮件、平台信息或网站等方式提前30日向乙方公布修订后的协议。如乙方不同意甲方对本协议的修订,乙方可以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甲方终止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乙方接受经修订的协议。

第十条 法律的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因本协议的履行引发纠纷的,乙方与甲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诉讼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协议履行完毕,全部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且平台账户注销之日止。

第十二条 其它

1、乙方在本协议中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方式为各方所同意,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已送达。

2、本协议附件,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内容或根据甲方不时公布的业务政策进行细化或更改,相关政策构成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正文)

【乙方声明】甲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加粗字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要求作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协议的含义认识一致,认同并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附件一:
特约商户信息登记表
商户填写栏位
基本信息
工商注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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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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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营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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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商户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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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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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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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userAgreementData.address }}
账务信息 (务必准确)
结算账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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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含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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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账号
{{ userAgreementData.bankcard_no }}
结算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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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信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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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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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及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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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联系人姓名
Email(邮箱)
{{ userAgreementData.contact_email }}
手机号
财务联系人证件类型及号码
网点及终端信息
分店/网点营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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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店/网点联系人姓名
{{ userAgreementData.shop_concat_name }}
手机号
{{ userAgreementData.shop_contact_phone }}
签购单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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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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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 userAgreementData.merchant_biz_type }}
终端信息
申请终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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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布放地址
{{ userAgreementData.terminal_address }}
支付机构填写栏位
商户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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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服务费
/ 元/台,(如收费方式或金额变更,以甲方业务政策为准)。
终端型号
{{ userAgreementData.terminal_model }}
终端安装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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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商户结算周期,默认为T1结算;若商户入网申请开通T0结算,经由甲方审核符合监管及甲方相关要求后自动开通;
2、如分店较多,另附表填写,由商户加盖公章后作为本表附件。
3、乙方承诺本表信息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否则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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